0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02【情势变更】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当事人一方明显是不公平的,那么就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03【两者区别】
一、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不同:不可抗力系导致合同根本履行不能,包括全部不能、部分不能、永久不能和一时不能;而适用情势变更下合同未到达无法履行的程度,仍然能够履行,但是继续履行会产生高昂的代价,明显有失公平。
二、解除合同的程序不同:不可抗力属于法定合同解除事由,当事人可以直接通过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而发生情势变更的一方当事人,只能通过诉讼或仲裁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
三、合同解除后的责任承担不同:不可抗力是合同法定免责事由,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情势变更的目的在于在当事人之间公平分担风险,所以并不当然产生责任免除的效果。
✦综 上 所 述 ✦
不可抗力及情势变更之间存在很大的区别,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履行受新冠疫情影响程度,合理援用不可抗力及情势变更;若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不足以构成不可抗力,那么应及时适用情势变更,以及通过协商的方式去变更合同内容。
张甜静 律师
主攻:经济合同 、公司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