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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伦分享 || 合同解除之“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

2022年05月20日
      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系新型疫情引发合同履行问题时可能援用的法律救济途径,那合同履行受疫情影响时,是适用不可抗力还是情势变更来达到解除合同的目的?


      0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02【情势变更】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当事人一方明显是不公平的,那么就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03【两者区别】


      一、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不同:不可抗力系导致合同根本履行不能,包括全部不能、部分不能、永久不能和一时不能;而适用情势变更下合同未到达无法履行的程度,仍然能够履行,但是继续履行会产生高昂的代价,明显有失公平。


      二、解除合同的程序不同:不可抗力属于法定合同解除事由,当事人可以直接通过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而发生情势变更的一方当事人,只能通过诉讼或仲裁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


      三、合同解除后的责任承担不同:不可抗力是合同法定免责事由,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情势变更的目的在于在当事人之间公平分担风险,所以并不当然产生责任免除的效果。


✦综 上 所 述 ✦


      不可抗力及情势变更之间存在很大的区别,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履行受新冠疫情影响程度,合理援用不可抗力及情势变更;若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不足以构成不可抗力,那么应及时适用情势变更,以及通过协商的方式去变更合同内容。



张甜静    律师

主攻:经济合同 、公司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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